拒绝“坐堂办案”!法官学校调研,听取孩子真实意愿
“来,坐这边,不用拘束,阿姨只是来和你们聊聊天。”
4月4日,阳新县细雨连绵,阳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红玲一行正在语气亲和的同两名小学生坐着“聊天”,气氛和谐温暖。
原来这两名小学生是亲兄弟,父母由于在外务工、长期分居两地等原因,感情不和,正在该院起诉离婚。作为一名妈妈、一名办理了大量家事纠纷案件的法官,王红玲深知原生家庭的完整与否、成长环境的健康与否,对孩子的成长极为重要。但该案经多次调解,始终无法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抚养问题,《民法典》规定,“子女已满8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考虑到两名孩子都已满8岁,他们的真实意愿尤其关键,坐堂办案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负面影响。为此,王红玲专程前往两名孩子所在学校进行调研,通过班主任等充分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现状。
在与孩子的交流过程中,王红玲语气亲和,循循善诱,通过营造轻松缓和的聊天氛围,慢慢探寻孩子们的真实意愿,充分听取孩子对现在和今后生活的想法。在交谈中,孩子逐渐敞开心扉,并表示平常都在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起居基本都由爷爷奶奶照顾,想要保持现状。
“如果以后爸爸妈妈不能在一起了,你最愿意跟谁生活?”
“我要跟弟弟一起生活。”
在得到这意料之外,却又是情理之中的答案后,大家都为孩子的天真无邪所征服,逐渐严肃的气氛再一次放松下来。告别知识,王红玲告知孩子,无论生活发生什么变化,父母对他们的爱始终不会变,并鼓励他们要好好学习、积极乐观生活。
在该案件办理的后续过程中,王红玲将会以此次学校调研为依据,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尽最大努力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更加和谐、有利的条件。
婚姻家庭关系的好坏不仅关乎夫妻双方,更直接关乎孩子的成长发育。近年来,阳新法院将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作为审理所有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原则,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走访座谈等方式,积极拓展司法职能。下一步,阳新法院将充分结合法治副校长、法治进基层等活动,丰富保护形式,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司法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