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限高双管齐下,被执行人主动还钱
来源: 执行二庭
时间:2018-09-06 16:10:07
“今收到阳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五万四千元整。”9月4日,张某在阳新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成功签收了5.4万元执行款。
今年3月份,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经审理后,法院判决赵某承担在十日内赔偿张某26万余元的责任,但是赵某在规定时间内并未履行赔偿责任,张某遂于5月2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的过程中,一开始,赵某以自己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为由一味拖延执行。为促使赵某尽快履行义务,法院干警多措并施,一边依法将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一边多次上门督促,以情、理、法对赵某进行思想教育,并释明如尽快不履行法定执行义务将依法对其实施拘留。
在多重法律威压下,赵某心理防线终于溃败。近日,赵某多方筹措,主动筹集5.4万元的执行款,与法院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要求履行部分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和解。在执行和解协议中,赵某承诺以后每个月的工资只留下基本生活支出费用,其它则用以支付赔偿款,赵某还表示,将尽快筹措资金履行完毕全部义务。
“由于被限制高消费,他(赵某)连动车票也买不了,再加上我们多次向其释明不履行义务的厉害关系,高压震慑之下,他终于认识到拖延逃避执行并不可行。”案件承办人说道。
阳新法院对于老赖行为绝不手软,并且会根据老赖的行为依法对其进行拘留、罚款,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誓要攻坚“执行难”,维护申请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