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浇灌”网湖绿,阳新法院与网湖湿地管理局共绘生态画卷
7月4日上午,阳新县人民法院与黄石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黄石市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五爪嘴保护站举行《网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共同为“网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阳新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海军、黄石网湖湿地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柯贤泰出席活动并致辞。 司法护航湿地·共绘生态蓝图 签约仪式上,双方就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达成协作共识,明确将通过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生态修复与法治宣传结合等方式,构建“预防+惩治+修复”的全链条保护机制,为网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治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刘海军在致辞中表示,设立司法保护基地是阳新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阳新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破坏湿地生态违法行为,同时强化与湿地管理局的协同共治,推动生态司法与湿地保护深度融合,书写长江大保护的阳新篇章。 柯贤泰指出,网湖湿地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黄石生态安全的天然屏障。此次合作将进一步提升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管理局将依托司法保护基地,深化执法与司法衔接,凝聚保护合力,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揭牌启新程·携手护绿意 在阳新县人大代表尹玲玲、夏启军,阳新县政协委员成家庆等参与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刘海军与柯贤泰为“网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随后,大家实地考察湿地保护现状,并就下一步联合开展巡护巡查、普法宣传、生态修复等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湖北网湖国际重要湿地,位于长江中游南岸,富水河交汇处,总面积20495公顷,分布有浮游植物8门71属110种,维管束植物150科471属786种,鸟类20目61科167属268种,具有地形地貌独特、生态系统典型、原生状态自然、生物多样性丰富、珍稀物种繁多、湿地风光旖旎等显著特征。 此次合作标志着阳新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迈入新阶段。未来,双方将以网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平台,创新“生态司法+湿地修复”模式,为守护网湖碧水蓝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