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女子5年内报警12次?不能忍,法院会出手
“潘某,根据你的各种家庭暴力行为,阳新法院依法向你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请你立刻停止家暴行为!”日前,阳新法院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残弱申请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7月17日晚,夜幕已经降临,阳新法院富池法庭门外,一名外形黑瘦的中年妇女在女儿的陪伴下,手足无措,前来寻求法庭干警的帮助。
五年来家暴十余次
据悉,申请人张某现居住阳新县黄颡口镇,患有智力残疾,交流困难,与被申请人潘某系夫妻关系,俩人共育两女均未成年。生活中,潘某稍有不满便对张某进行语言侮辱、殴打及恐吓,对张某本人及近亲属人身构成严重威胁。
近期,潘某又一次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张某发生争吵,随后动手殴打张某。村干部到场阻止后,张某前往黄颡口镇卫生院检查,发现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当地派出所随即向潘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给予告诫,责令立即纠正其行为,严禁再次实施家庭暴力。
然而,在《家庭暴力告诫书》发出后,潘某仍我行我素,不知悔改,故张某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收到申请后,为核实被申请人潘某的家暴行为属实,阳新法院富池法庭庭长刘晓英第一时间启动审查程序,前往黄颡口镇派出所,查看报警回执、受案回执、询问笔录、家庭暴力告诫书等证据。据当地派出所介绍,2017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张某曾因家庭纠纷先后报警多达12次。
一纸裁定护母女权益
阳新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潘某婚姻关系持续恶化,彼此之间矛盾尖锐,张某存在高度人身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7月18日,该法庭依法将民事裁定书送到潘某手中,并当场宣读了裁定书,对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明。为保护令执行到位,该法庭还联合派出所、居委会等部门,全方位监督被申请人的执行情况,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是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要求。下一步,阳新法院将持续旗帜鲜明反对家庭暴力,以司法手段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筑起人身安全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