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一天,法官发放51名受害人赔款120万元

——法院协调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方先行赔付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2021-07-05 09:48:56

6月30日,阳新法院动员被告方为51名交通事故伤者先行支付赔偿款120万元,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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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贤富(右二)为当事人发放赔款

2020年9月20日,阳新法院受理了原告马某等人诉成某、吴某、保险公司、市政公司等11被告交通事故纠纷案,该案一审作出判决后,部分当事人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一场交通事故,本已让50多个家庭陷入困境,由于赔偿款一直没能到位,他们生活越发困难,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久,原系某公司员工的马某等人又因公司撤离了阳新被解除了劳动合同,致使这些受伤员工不仅因伤治疗生活困难,又因失业生活更为困窘。

该案上诉后,等待二审结果尚需时日。承办法官方贤富,虽然只有1天就要办理退休手续,但是了解到当事人的困境后,考虑到赔偿款早发一日,就能帮助受伤者早日解决实际困难,为确保受伤者能尽快拿到部分赔偿款,耐心地给被告方做工作,同时在县委政法委、法院多次组织协调下,让被告方站在受伤者的角度感受他们的难处,最终,被告方愿意先行赔付部分赔偿款120万元以解51名原告的燃眉之急。

当天,阳新法院党组成员蔡庸序、承办法官方贤富等人在白沙镇政府向部分原告现金发放赔偿款20万元,并将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剩余100万元赔偿款发放到位。

在先行赔付现场,原告方领到赔偿款后,认为法院能够人性化司法,在二审判决结果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关心当事人的现实困境,组织先行赔付,此举温暖人心,高度赞扬党委政府“关心爱民”,法官办案“公正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