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上消失的“她”,引发一起行政诉讼
来源: 综合办公室(研究室)
时间:2023-09-04 11:21:51
“真没想到,与我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妻子,竟是‘冒名’身份,多亏了法院帮忙,我们才撤销了这桩‘乌龙’婚姻登记。”近日,阳新法院行政审判团队收到一名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错误婚姻登记,难以撤销
2011年2月12日,原告湖北省阳新籍陈某与贵州籍“程某”在阳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
在一次偶然之中,陈某发现事实生活在一起的女子实际上是王某,而王某则利用“程某”这一第三人身份,与其办理了婚姻登记。
由于双方感情深厚,发现这一事实后,陈某希望王某能以真实身份与其结婚,故多次向县民政局申请撤销结婚登记,但因结婚证上的女方信息为“程某”,县民政局无法为其撤销结婚登记。陈某遂向阳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程某”的结婚登记。
司法建议,终结虚假婚姻
今年8月10日,阳新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该案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告阳新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局婚姻登记处依法纠正陈某与他人的虚假婚姻登记。随即,按照陈某与第三人“程某”在婚姻登记时所留身份及户籍信息进行多方查询后发现,在全国人口户籍信息中查询到的“程某”户籍信息与现实中的王某并不匹配,进而证明“程某”并非原告的妻子。
经多方协调,该司法建议得到采纳,根据民政部门出具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这桩“冒名十二年”的错误婚姻登记终于得以撤销,陈某向阳新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一起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据悉,陈某将与妻子前往阳新县民政部门重新登记结婚,结婚证上消失的“她”终于变为现实的她。